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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魔鬼婆婆

甘小怡 著

其它小说连载

《我的魔鬼婆婆》火爆上线啦!这本书耐看情感真作者“甘小怡”的原创精品李桂兰周明轩主人精彩内容选节:专为书荒朋友们带来的《我的魔鬼婆婆》主要是描写周明轩,李桂兰之间一系列的故作者甘小怡细致的描写让读者沉浸在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我的魔鬼婆婆

主角:李桂兰,周明轩   更新:2026-01-18 01: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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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死的那天,是个阴雨天。雨下的有点大,落在玻璃窗户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

我抱着一岁儿子蛋蛋,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有一下没一下拍着他的背哄他睡觉。

小家伙大概是被雨声吵得不安稳,小嘴抿着,眉头皱着,哼唧个不停。

我累得眼皮都快粘在一起了,生完孩子这一年,我就没睡过一个整觉。喂奶、换尿布、哄睡,

白天还要伺候一大家子的吃喝拉撒。婆婆李桂兰从来不肯搭把手。哦,也不对,

在她儿子周明轩下班回家之后,她可是事事亲力亲为。哪怕是他加班到十二点,

婆婆也会等到那个时候,等他洗完澡,她会连他的袜子内裤都帮忙洗好晾好,才会上床睡觉。

天天这么干,白天当然是没精力。自然不可能帮我干任何家务事了。还天天在我耳边念叨,

说我生个孩子娇气,说她三十岁就守寡,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儿子培养的如此优秀巴拉巴拉。

反正就是各种贬低我抬高她自己,顺便加上几万字的赞扬他儿子多么多么孝顺优秀,

嫁给他儿子的我是走了怎样的狗屎运。“薇薇啊,你去歇会儿,我到厨房给蛋蛋蒸点蛋羹,

等会儿凉了喊你起来喂啊。”李桂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听着挺温和。我没多想,

毕竟她再不待见我,孩子总是她亲孙子。每天这样就像陀螺似的转悠,我真的是太累了。

所以一点都没察觉到她的脚步比平时沉了不少,

累到没抬头看她那双眼睛里翻涌的嫉妒、怨毒,还有那股子近乎疯狂的光。

我只觉得总算可以休息一会儿了,今天婆婆还算是通情达理、难能可贵。看见是在妈妈怀里,

本来睡的不怎么安稳的蛋蛋嗅着熟悉的气味,很快就安静了下来,发出了可爱的小呼噜声。

我侧身躺在床上,亲了亲睡在里侧的小家伙软乎乎的脸,闭上了眼睛。下一秒,

后脑传来一阵闷痛。不是很尖锐的疼,是那种钝钝的、带着重物撞击的闷响,

像有人拿擀面杖狠狠砸在了上面。我眼前一黑,世界像是被猛地按了暂停键,

又顷刻碎裂成无数片。蛋蛋圆溜溜的眼睛里满是惊惧,然后“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仿佛看到了世界上最恐怖的画面——我想回头,想看看李桂兰到底在干什么。

我知道她袭击了我,我想反击,可我连动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有,意识就像被潮水卷走,

迅速沉了下去。再醒来时,我发现自己飘在半空。脚下是冰冷的瓷砖地板,

刺鼻的血腥味铺天盖地涌进鼻腔,呛得我想吐,可我现在只是个灵魂,

只能不可置信的漂浮在上空,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一幕。李桂兰,我的婆婆,这个恐怖的女人,

她竟然——拿着那把我平时用来剁排骨的菜刀,一下一下,狠狠地剁着什么。那是我!

如今已经不成样子了,她却像是看不见似的,脸上带着扭曲的笑容,嘴里还念念有词,

声音又尖又细,

…你不该活着……你这个狐狸精……明轩在意的人只能是我……谁也别想抢走他……”终于,

她累了,停了下来。她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血,眼睛里闪烁着疯狂的光芒。

蛋蛋的哭声愈发大了起来。她终于回头,带血的眼睛定格在了床上的孩子身上。

我的心猛然提了起来,哪怕此刻我已经死了,只是一个灵魂——蛋蛋可是她的亲孙子,

她儿子的亲生骨肉,她总不能丧心病狂到连孩子都不放过吧?因为她那眼神,

直勾勾的——让我这个已经死了的人,都忍不住浑身发冷。“等我死了,

总是要人替我照顾我明轩的……”她嘴里喃喃。我这才看清,孩子被她绑在床柱上。毕竟,

蛋蛋已经会走路了。我死不瞑目。周明轩是晚上七点回来的。一推开门,

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着的浓烈的血腥气息。他的母亲坐在沙发上,脸上带着诡异的微笑。

蛋蛋光着屁股坐在距离他奶奶很远的地板上,声音已经哭得嘶哑了,还在哭着要妈妈。

他心底一个咯噔,大声叫着‘老婆’——猛地推开房间的门,

他终于看到了此生最为恐怖的画面。满地的鲜血,以及——那是他最爱的老婆!

2.我冷漠的看着他的表情,从震惊到恐惧到痛苦,最后化为大声的嚎哭。半夜的时候,

我的爸妈也来了。周明轩说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失血过多没了。

我那在Y省的乡下一辈子种地老实巴交的双亲,一进家门就看到我如此的惨烈,

连个全尸都没有,我妈当场就晕了过去。我爸抱着我的头,哭得像个孩子,那哭声,

像一把钝刀子,千刀万剐着我的灵魂。人世间最残忍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妈醒来后,不吃不喝,眼睛哭得像烂核桃,不过几天,就瘦得脱了形,颧骨高高凸起,

整个人轻飘飘的,风一吹就能倒。我爸一夜白头,这个扛了一辈子锄头,干了一辈子农活,

再苦再累都从没掉过一滴泪的汉子,突然就崩溃了。他的哭声粗嘎又绝望,

像被人硬生生折断了脊梁骨,嘴里反复念叨着——“我的薇薇啊,

早知道就不让你到大城市念书,就留在咱们家这边,好歹,平平安安的……”。

爸妈这辈子就我一个女儿,从小,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在我考上京市重点大学的时候,他们当初笑的有多欣慰。现在就有多后悔。娇滴滴的女儿,

唯一的宝贝疙瘩。在京市上了大学,嫁给了有京市户口的‘好’女婿。

最终也在这个‘好’女婿家,失去了生命!看着这一切,我的心,恨意滔天。

我恨李桂兰那近乎病态的占有欲,恨她把儿子当成自己的私有物,恨她为了这种扭曲的爱,

对我不择手段、狠下杀手。我恨周明轩的愚孝,他不是不知道他妈是什么样的人,

婚前我就跟他说过,他妈控制欲太强了,问我们婚后能不能搬出去住?他当时搂着我,

信誓旦旦地说,“老婆,我妈就是太疼我了,以后她会喜欢你的,毕竟我是她唯一的儿子”。

可真等到结婚了,他妈三天两头跟我闹腾的时候。他又说:“等咱们有了孩子,

她有了精神寄托,注意力转移了就会好了,你就让着她点。”到我生下蛋蛋坐月子,

李桂兰以死要挟住进主卧。他说,“我妈也是为了你好,她住进来,

好歹晚上能帮你照顾照顾孩子,你能轻省些。”结果呢,但凡是我起床给孩子换尿片,

她的打呼声震天响。一旦她儿子起来了,她就接手了,各种阴阳我。我都气得回奶了。

她骂我是败家精,一天不败她儿子钱心里就不舒服。一旦周明轩责怪她,她又各种寻死觅活,

妥协的永远只有周明轩。受委屈的,只有我。是他的纵容,一步步养大了李桂兰的疯狂。

是他的懦弱,亲手把我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我更恨自己,恨自己当初被周明轩那点温柔迷惑,

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殊不知,结婚永远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

一个拎不清的丈夫,一个心术不正的婆婆,足以毁掉一个女人的一生。如果能重来一次,

我发誓——绝不嫁给周明轩。我要离开这对恐怖的母子,越远越好……我要好好活着,

为了我自己,为了我那可怜的爸妈。3.再睁开眼时,我躺在大学宿舍的硬板床上。窗外,

阳光明媚而刺眼。下铺的李萌坐在床上一边啃苹果,

一边咋咋呼呼和对面的周林说:“听说校门口新开了一家奶茶店,出了新品桃喜芒芒,

超好喝,下午没课咱们去尝尝呗?”周林点头:“行啊,我早就想喝了,对了,苏晓薇,

你去不去?”我猛地坐起身,心脏狂跳,咚咚咚地撞着胸膛,差点就要跳出来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白皙、纤细,没有长期做家务留下来的薄茧。胳膊,

没有被李桂兰推搡时留下的淤青,更没有死后那种僵冷的青白。这是我二十岁的手,

是我还没遇到周明轩之前的手。我下意识的看向手里拿着的手机,

上面明晃晃地写着——201X年10月11日。

也是距离我和周明轩第一次相遇的一个月前。我重生了。重生在一切悲剧开始之前。

巨大的狂喜瞬间涌上心头,我的心几乎窒息。我捂着嘴,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

是喜极而泣,也是后怕。上辈子的那些画面,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回放,

血腥的、痛苦的、绝望的,每一个画面都让我浑身发抖。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一个月后,也就是11月11号,我会去小食堂吃他们最拿手的糖醋排骨。打了饭菜之后,

由于人太多,不知被谁从后面推搡了一下,不小心将整个餐盘扣在了一个男生的胸前。

他并没有生气,反而很温柔的安慰我说,正好不喜欢这件衣服了,

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丢掉了。他冲着我眨眨眼,声音像山泉水一样,笑容也很温和,

像春日里的阳光。那个男生,就是周明轩。上辈子,我以为那是命中注定的邂逅,

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开始。现在我才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美丽的邂逅,

而是我走向地狱的序章。

因为他有一个三十岁守寡、把儿子当成全部生命、控制欲扭曲到极致的母亲——李桂兰。

我不能再走上那条路。绝对不行。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了一整天,

翻来覆去地想上辈子所有的事想了一遍。想的最多的,反而是我的爸妈。他们多伤心啊,

失去了唯一的女儿,又是在经济条件不好的农村,他们的晚年该是多么难啊。越想,

我就越坚定,这辈子,我一定要离周明轩远远的,

离那个恐怖的家远远的……我去教务处申请换了选修课,将所有和周明轩重叠的课全部换掉。

换成了周明轩绝对不会选择的珠宝赏析和人际与爱情心理学。我换了自习室,

上辈子我最喜欢去图书馆三楼靠窗的位置,这辈子我宁愿去离宿舍最远的教学楼自习。

李萌和周林都觉得我怪怪的,打趣我说:“苏晓薇,你最近是不是欠了情债啊?

怎么跟做贼似的,东躲西藏的?”我只是笑了笑,说:“最近想好好读书,准备考研呢。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在读书,我是在逃命。逃那场上辈子差点把我挫骨扬灰的劫。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我以为我做得够隐蔽了,却没想到,该来的还是会来。

4.11月11号那天,我没有去三食堂。我买了馒头,在宿舍里就着老干妈看专业课讲义。

虽然当年我成绩不错,每学期都拿奖学金,但前世今生,间隔六年,

很多东西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如果不尽快捡起来,我真怕自己会挂科。中午的时候,

李萌和周林回来了,一进门就咋咋呼呼地喊我:“苏晓薇!你猜我们在三食堂看到谁了?

”我心里一紧,握着笔的手指猛地收紧,笔尖在讲义上戳出一个深深的墨点。

‘周明轩’这三个字,像淬了毒的针,轻轻一碰,就能勾起我骨髓里的疼。可面上,

我还是故作不在意地抬眼,漫不经心地问:“谁啊?”“周明轩!

就是咱们学院的院草周明轩啊!”李萌把手里的饭盒往桌上一放,捧着脸,

一脸陶醉的星星眼。“他今天也在小食堂吃饭,穿着白T牛仔裤,天啊,实在是太帅了!

阳光下那侧脸,堪比平平无奇的白古,要不是我有男朋友,我好歹要跑过去要个手机号!

”周林也附和道:“是啊是啊,我听说他是计算机系的学霸,人长得帅,性格又好,

好多女生都暗恋他呢!”“听说他交过几个女朋友,都无疾而终了。

”坐在靠窗位置看书的方曼青推了推眼镜,也跟着加入话题,语气里带着几分八卦的意味。

“他是京市人,听说家庭条件不错,出手挺大方的,虽然分手了,

但那被分的几个女生普遍对他评价不错,说他温柔体贴,从来不会让女生受委屈。

”温柔体贴?我低头看着讲义上那团晕开的墨迹,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嘲讽。是啊,

他是真的很温柔体贴。前世,他在追我的时候,每天不厌其烦的给我送早餐。

会在我晚自习的时候陪我一起看书,会在我来大姨妈的时候,准时送上热乎乎的红糖姜茶。

那时候的我,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却不知道,这份好的背后,

藏着一个多么可怕的深渊。李萌还在叽叽喳喳地说着周明轩有多耀眼,我却再也听不进去,

只觉得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闷得喘不过气。我强压下翻涌的恨意,

故作平静地起身:“我去驿站拿个快递。”不知道是不是孽缘。就在我低头找快递的时候,

身后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还有男生爽朗的笑闹声。“明轩,刚才那几个女生看你的眼神,

都快拉丝了,真不考虑加个微信?”“算了吧,没兴趣。”是周明轩的声音。时隔六年,

这声音依旧清朗温润,可落在我耳里,却比寒冬的冰碴子。刺的我遍体生寒。

我下意识的将头扭到另一边,拿着自己的快递,就准备从另一个门出去。可还是晚了。

“等一下——”就在我堪堪走到门边,想要赶紧逃离这个不速之地的时候,

一道声音突兀的响起。是驿站的老板。“同学,

你的快递还没有扫码——”浑身的血液瞬间僵住,脚步像被钉在了原地,

我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带着刺骨的寒意。5.几道目光带着几分好奇与探究,

若有若无的落在我的身上。“不好意思,突然想起有点急事,忘记了。”拉高帽子,

我强迫自己转身,低着头快步走向扫码台,恨不得把脸埋进衣领里。余光里,

周明轩站在不远处,和他的室友并肩而立,白T恤的衣角被风轻轻吹起。

扫码的“滴”声响起时,我听到他身边的室友低笑了一声:“哎,明轩,

这女生是不是有点眼熟?好像是咱们学院的?”周明轩没说话,可我能感觉到,

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很久,带着一种我无比熟悉的、探究的热度。我抓起扫完码的快递,

几乎是踉跄着冲出驿站的门,连头都不敢回。身后似乎传来周明轩的声音,

隐约带着几分疑惑。我不敢细听,只拼了命地往前跑。直到驿站的影子彻底消失在视线里,

才扶着墙,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几乎快要跳出胸腔。六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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