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死的那天,是个阴雨天。雨下的有点大,落在玻璃窗户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
我抱着一岁儿子蛋蛋,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有一下没一下拍着他的背哄他睡觉。
小家伙大概是被雨声吵得不安稳,小嘴抿着,眉头皱着,哼唧个不停。
我累得眼皮都快粘在一起了,生完孩子这一年,我就没睡过一个整觉。喂奶、换尿布、哄睡,
白天还要伺候一大家子的吃喝拉撒。婆婆李桂兰从来不肯搭把手。哦,也不对,
在她儿子周明轩下班回家之后,她可是事事亲力亲为。哪怕是他加班到十二点,
婆婆也会等到那个时候,等他洗完澡,她会连他的袜子***都帮忙洗好晾好,才会上床睡觉。
天天这么干,白天当然是没精力。自然不可能帮***任何家务事了。还天天在我耳边念叨,
说我生个孩子娇气,说她三十岁就守寡,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儿子培养的如此优秀巴拉巴拉。
反正就是各种贬低我抬高她自己,顺便加上几万字的赞扬他儿子多么多么孝顺优秀,
嫁给他儿子的我是走了怎样的狗屎运。“薇薇啊,你去歇会儿,我到厨房给蛋蛋蒸点蛋羹,
等会儿凉了喊你起来喂啊。”李桂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听着挺温和。我没多想,
毕竟她再不待见我,孩子总是她亲孙子。每天这样就像陀螺似的转悠,我真的是太累了。
所以一点都没察觉到她的脚步比平时沉了不少,
累到没抬头看她那双眼睛里翻涌的嫉妒、怨毒,还有那股子近乎疯狂的光。
我只觉得总算可以休息一会儿了,今天婆婆还算是通情达理、难能可贵。看见是在妈妈怀里,
本来睡的不怎么安稳的蛋蛋嗅着熟悉的气味,很快就安静了下来,发出了可爱的小呼噜声。
我侧身躺在床上,亲了亲睡在里侧的小家伙软乎乎的脸,闭上了眼睛。下一秒,
后脑传来一阵闷痛。不是很尖锐的疼,是那种钝钝的、带着重物撞击的闷响,
像有人拿擀面杖狠狠砸在了上面。我眼前一黑,世界像是被猛地按了暂停键,
又顷刻碎裂成无数片。蛋蛋圆溜溜的眼睛里满是惊惧,然后“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仿佛看到了世界上最恐怖的画面——我想回头,想看看李桂兰到底在干什么。
我知道她袭击了我,我想反击,可我连动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有,意识就像被潮水卷走,
迅速沉了下去。再醒来时,我发现自己飘在半空。脚下是冰冷的瓷砖地板,
刺鼻的血腥味铺天盖地涌进鼻腔,呛得我想吐,可我现在只是个灵魂,
只能不可置信的漂浮在上空,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一幕。李桂兰,我的婆婆,这个恐怖的女人,
她竟然——拿着那把我平时用来剁排骨的菜刀,一下一下,狠狠地剁着什么。那是我!
如今已经不成样子了,她却像是看不见似的,脸上带着扭曲的笑容,嘴里还念念有词,
声音又尖又细,
…你不该活着……你这个狐狸精……明轩在意的人只能是我……谁也别想抢走他……”终于,
她累了,停了下来。她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血,眼睛里闪烁着疯狂的光芒。
蛋蛋的哭声愈发大了起来。她终于回头,带血的眼睛定格在了床上的孩子身上。
我的心猛然提了起来,哪怕此刻我已经死了,只是一个灵魂——蛋蛋可是她的亲孙子,
她儿子的亲生骨肉,她总不能丧心病狂到连孩子都不放过吧?因为她那眼神,
直勾勾的——让我这个已经死了的人,都忍不住浑身发冷。“等我死了,
总是要人替我照顾我明轩的……”她嘴里喃喃。我这才看清,孩子被她绑在床柱上。毕竟,
蛋蛋已经会走路了。我死不瞑目。周明轩是晚上七点回来的。一推开门,
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着的浓烈的血腥气息。他的母亲坐在沙发上,脸上带着诡异的微笑。
蛋蛋光着***坐在距离他奶奶很远的地板上,声音已经哭得嘶哑了,还在哭着要妈妈。
他心底一个咯噔,大声叫着‘老婆’——猛地推开房间的门,
他终于看到了此生最为恐怖的画面。满地的鲜血,以及——那是他最爱的老婆!
2.我冷漠的看着他的表情,从震惊到恐惧到痛苦,最后化为大声的嚎哭。半夜的时候,
我的爸妈也来了。周明轩说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失血过多没了。
我那在Y省的乡下一辈子种地老实巴交的双亲,一进家门就看到我如此的惨烈,
连个全尸都没有,我妈当场就晕了过去。我爸抱着我的头,哭得像个孩子,那哭声,
像一把钝刀子,千刀万剐着我的灵魂。人世间最残忍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妈醒来后,不吃不喝,眼睛哭得像烂核桃,不过几天,就瘦得脱了形,颧骨高高凸起,
整个人轻飘飘的,风一吹就能倒。我爸一夜白头,这个扛了一辈子锄头,干了一辈子农活,
再苦再累都从没掉过一滴泪的汉子,突然就崩溃了。他的哭声粗嘎又绝望,
像被人硬生生折断了脊梁骨,嘴里反复念叨着——“我的薇薇啊,
早知道就不让你到大城市念书,就留在咱们家这边,好歹,平平安安的……”。
爸妈这辈子就我一个女儿,从小,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在我考上京市重点大学的时候,他们当初笑的有多欣慰。现在就有多后悔。娇滴滴的女儿,
唯一的宝贝疙瘩。在京市上了大学,嫁给了有京市户口的‘好’女婿。
最终也在这个‘好’女婿家,失去了生命!看着这一切,我的心,恨意滔天。
我恨李桂兰那近乎病态的占有欲,恨她把儿子当成自己的私有物,恨她为了这种扭曲的爱,
对我不择手段、狠下杀手。我恨周明轩的愚孝,他不是不知道他妈是什么样的人,
婚前我就跟他说过,他妈控制欲太强了,问我们婚后能不能搬出去住?他当时搂着我,
信誓旦旦地说,“老婆,我妈就是太疼我了,以后她会喜欢你的,毕竟我是她唯一的儿子”。
可真等到结婚了,他妈三天两头跟我闹腾的时候。他又说:“等咱们有了孩子,
她有了精神寄托,注意力转移了就会好了,你就让着她点。”到我生下蛋蛋坐月子,
李桂兰以死要挟住进主卧。他说,“我妈也是为了你好,她住进来,
好歹晚上能帮你照顾照顾孩子,你能轻省些。”结果呢,但凡是我起床给孩子换尿片,
她的打呼声震天响。一旦她儿子起来了,她就接手了,各种阴阳我。我都气得回奶了。
她骂我是败家精,一天不败她儿子钱心里就不舒服。一旦周明轩责怪她,她又各种寻死觅活,
妥协的永远只有周明轩。受委屈的,只有我。是他的纵容,一步步养大了李桂兰的疯狂。
是他的懦弱,亲手把我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我更恨自己,恨自己当初被周明轩那点温柔迷惑,
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殊不知,结婚永远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
一个拎不清的丈夫,一个心术不正的婆婆,足以毁掉一个女人的一生。如果能重来一次,
我发誓——绝不嫁给周明轩。我要离开这对恐怖的母子,越远越好……我要好好活着,
为了我自己,为了我那可怜的爸妈。3.再睁开眼时,我躺在大学宿舍的硬板床上。窗外,
阳光明媚而刺眼。下铺的李萌坐在床上一边啃苹果,
一边咋咋呼呼和对面的周林说:“听说校门口新开了一家奶茶店,出了新品桃喜芒芒,
超好喝,下午没课咱们去尝尝呗?”周林点头:“行啊,我早就想喝了,对了,苏晓薇,
你去不去?”我猛地坐起身,心脏狂跳,咚咚咚地撞着胸膛,差点就要跳出来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白皙、纤细,没有长期做家务留下来的薄茧。胳膊,
没有被李桂兰推搡时留下的淤青,更没有死后那种僵冷的青白。这是我二十岁的手,
是我还没遇到周明轩之前的手。我下意识的看向手里拿着的手机,
上面明晃晃地写着——201X年10月11日。
也是距离我和周明轩第一次相遇的一个月前。我重生了。重生在一切悲剧开始之前。
巨大的狂喜瞬间涌上心头,我的心几乎窒息。我捂着嘴,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
是喜极而泣,也是后怕。上辈子的那些画面,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回放,
血腥的、痛苦的、绝望的,每一个画面都让我浑身发抖。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一个月后,也就是11月11号,我会去小食堂吃他们最拿手的糖醋排骨。打了饭菜之后,
由于人太多,不知被谁从后面推搡了一下,不小心将整个餐盘扣在了一个男生的胸前。
他并没有生气,反而很温柔的安慰我说,正好不喜欢这件衣服了,
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丢掉了。他冲着我眨眨眼,声音像山泉水一样,笑容也很温和,
像春日里的阳光。那个男生,就是周明轩。上辈子,我以为那是命中注定的邂逅,
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开始。现在我才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美丽的邂逅,
而是我走向地狱的序章。
因为他有一个三十岁守寡、把儿子当成全部生命、控制欲扭曲到极致的母亲——李桂兰。
我不能再走上那条路。绝对不行。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了一整天,
翻来覆去地想上辈子所有的事想了一遍。想的最多的,反而是我的爸妈。他们多伤心啊,
失去了唯一的女儿,又是在经济条件不好的农村,他们的晚年该是多么难啊。越想,
我就越坚定,这辈子,我一定要离周明轩远远的,
离那个恐怖的家远远的……我去教务处申请换了选修课,将所有和周明轩重叠的课全部换掉。
换成了周明轩绝对不会选择的珠宝赏析和人际与爱情心理学。我换了自习室,
上辈子我最喜欢去图书馆三楼靠窗的位置,这辈子我宁愿去离宿舍最远的教学楼自习。
李萌和周林都觉得我怪怪的,打趣我说:“苏晓薇,你最近是不是欠了情债啊?
怎么跟做贼似的,东躲***的?”我只是笑了笑,说:“最近想好好读书,准备考研呢。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在读书,我是在逃命。逃那场上辈子差点把我挫骨扬灰的劫。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我以为我做得够隐蔽了,却没想到,该来的还是会来。
4.11月11号那天,我没有去三食堂。我买了馒头,在宿舍里就着老干妈看专业课讲义。
虽然当年我成绩不错,每学期都拿奖学金,但前世今生,间隔六年,
很多东西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如果不尽快捡起来,我真怕自己会挂科。中午的时候,
李萌和周林回来了,一进门就咋咋呼呼地喊我:“苏晓薇!你猜我们在三食堂看到谁了?
”我心里一紧,握着笔的手指猛地收紧,笔尖在讲义上戳出一个深深的墨点。
‘周明轩’这三个字,像淬了毒的针,轻轻一碰,就能勾起我骨髓里的疼。可面上,
我还是故作不在意地抬眼,漫不经心地问:“谁啊?”“周明轩!
就是咱们学院的院草周明轩啊!”李萌把手里的饭盒往桌上一放,捧着脸,
一脸陶醉的星星眼。“他今天也在小食堂吃饭,穿着白T牛仔裤,天啊,实在是太帅了!
阳光下那侧脸,堪比平平无奇的白古,要不是我有男朋友,我好歹要跑过去要个手机号!
”周林也附和道:“是啊是啊,我听说他是计算机系的学霸,人长得帅,性格又好,
好多女生都暗恋他呢!”“听说他交过几个女朋友,都无疾而终了。
”坐在靠窗位置看书的方曼青推了推眼镜,也跟着加入话题,语气里带着几分八卦的意味。
“他是京市人,听说家庭条件不错,出手挺大方的,虽然分手了,
但那被分的几个女生普遍对他评价不错,说他温柔体贴,从来不会让女生受委屈。
”温柔体贴?我低头看着讲义上那团晕开的墨迹,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嘲讽。是啊,
他是真的很温柔体贴。前世,他在追我的时候,每天不厌其烦的给我送早餐。
会在我晚自习的时候陪我一起看书,会在我来大姨妈的时候,准时送上热乎乎的红糖姜茶。
那时候的我,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却不知道,这份好的背后,
藏着一个多么可怕的深渊。李萌还在叽叽喳喳地说着周明轩有多耀眼,我却再也听不进去,
只觉得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闷得喘不过气。我强压下翻涌的恨意,
故作平静地起身:“我去驿站拿个快递。”不知道是不是孽缘。就在我低头找快递的时候,
身后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还有男生爽朗的笑闹声。“明轩,刚才那几个女生看你的眼神,
都快拉丝了,真不考虑加个微信?”“算了吧,没兴趣。”是周明轩的声音。时隔六年,
这声音依旧清朗温润,可落在我耳里,却比寒冬的冰碴子。刺的我遍体生寒。
我下意识的将头扭到另一边,拿着自己的快递,就准备从另一个门出去。可还是晚了。
“等一下——”就在我堪堪走到门边,想要赶紧逃离这个不速之地的时候,
一道声音突兀的响起。是驿站的老板。“同学,
你的快递还没有扫码——”浑身的血液瞬间僵住,脚步像被钉在了原地,
我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带着刺骨的寒意。5.几道目光带着几分好奇与探究,
若有若无的落在我的身上。“不好意思,突然想起有点急事,忘记了。”拉高帽子,
我强迫自己转身,低着头快步走向扫码台,恨不得把脸埋进衣领里。余光里,
周明轩站在不远处,和他的室友并肩而立,白T恤的衣角被风轻轻吹起。
扫码的“滴”声响起时,我听到他身边的室友低笑了一声:“哎,明轩,
这女生是不是有点眼熟?好像是咱们学院的?”周明轩没说话,可我能感觉到,
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很久,带着一种我无比熟悉的、探究的热度。我抓起扫完码的快递,
几乎是踉跄着冲出驿站的门,连头都不敢回。身后似乎传来周明轩的声音,
隐约带着几分疑惑。我不敢细听,只拼了命地往前跑。直到驿站的影子彻底消失在视线里,
才扶着墙,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几乎快要跳出胸腔。六年了。